公告摘要
依据《×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确认办法(试行)》(潍建发〔2025〕16号),×牵头组织×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第三批)评选工作。
×区、市×住建部门初审基础上,通过专家材料审查、现场核查打分等方式,拟确定11×第三批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名单附后)。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第三批)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至2026年11月5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反映情况(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住房和×
联系电话:0536-#
通讯地址:×××1485号
邮政编码:#

咨询电话:400-810-9688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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