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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学院2022年楼宇屋面防水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三次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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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SDGP** | ||||||||||
项目名称: (略) 2022年楼宇屋面防水工程项目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预算金额:50.0万元 | ||||||||||
最高限价:50.0万元 | ||||||||||
采购需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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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30天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其他项目上没有担任项目负责人;(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应对所投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分解后响应、报价。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日8时30分至**日16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 (略) 薛城区新城民生路659号嘉汇大厦5-C-15或电子邮件获取; | ||||||||||
3.方式: (略) 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并确认,网址:http://**-http://**;注册完毕后,点击要参与的项目进行网上备案(注册信息必须与供应商信息一致)注册并确认成功后通过电子邮件获取磋商文件;②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一套(加盖公章并注明“ (略) 2022年楼宇屋面防水工程项目(三次)”):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含法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安全考核B证;中小企业声明函、“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标书费汇款单、信息表(下载详见附件)等相关资料至邮箱:*@*63.com,邮件主题命名格式“(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 (略) 账户转出,接受标书费汇款账号:*7324;开户名称: (略) 枣庄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 (略) 枣庄分行;汇款时必须备注“ (略) 2022年楼宇屋面防水工程项目(三次)”。代理机构收到邮件查询无误后发送磋商文件给供应商。备注:报价单位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 ||||||||||
4.售价:300元/份,文件售出不退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略) 薛城区新城民生路659号嘉汇大厦5-B-09-M2开标室 | ||||||||||
五、开启: | ||||||||||
1.开启时间:**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开启地点: (略) 薛城区新城民生路659号嘉汇大厦5-B-09-M2开标室 | ||||||||||
六、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其他补充事宜:1、关于本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修改、澄清、补充等内容做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如因未及时查看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 (略) 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应做好个人防护,听从工作人员引导,配合各项防控工作,精简参加人员,为进场前防疫检查登记留出充足时间。近14天内有疫 (略) 旅居史,或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叠、同时空伴随的来枣返枣各交易主体,严禁进场;近期内从无风险地区来枣返枣各交易主体均须提前三天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交易中心交易现场时须主动提交纸质电子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同行密接人员自查信息、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等,且进场人员仅限1人,未能提交上述纸质资料的不予进场(注根据疫情变化, (略) 防疫最新规定)。 |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略) | ||||||||||
地址: (略) 中区北安路1号 | ||||||||||
联系方式:0632-*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名称: (略) 枣庄分公司 | ||||||||||
地址: (略) 薛城县(区)新城民生路659号嘉汇大厦5-C-15室 | ||||||||||
联系方式:0632-*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鹏 | ||||||||||
联系方式:0632-* |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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