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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舜华路街道社区资产清查
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名称: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舜华路街道社区资产清查项目
1.2采购单位: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舜华路街道办事处
1.3服务范围:包含本项目范围内的资产清查、出具报告、资产贴签、资产台账系统信息变更等内容,具体以采购文件为准。
1.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1.5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2应商应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6供应商需提供公告截止日期内“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法律法规对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规定。
3.信息备案时间、地点
3.1.时间:**日至**日每个工作日09:00-17:00;
3.2.方式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3.2.1资料顺序:
(1)营业执照副本、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
(3)信用中国截图(加盖公章);
(4)信息填报表。
2)网上信息填报方式:
①填写报名信息表并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 | |||
投标单位名称(填写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手机号) | ||
邮箱 | 报名时间 | ||
通讯地址 |
②将上述报名资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按顺序制作为PDF文档,*@*63.com,邮件主题简要注明项目名称,
④发送邮件后请及时电话告知联系代理机构查收邮件;
备注:①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②采用网上报名的单位,如未按公告要求将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或未按公告要求通知代理机构或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不清晰)、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未及时查阅等原因给供应商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3.3采购文件的获取:另行通知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6.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舜华路街道办事处
代理单位:济南龙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工业南路59号
联系人:曹工
电话:0531-*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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